知识产权既不源于任何一种民事权利,也不源于任何一种财产权利,自此“知识产权”一词开始在国际上流行,尤其是“-2知识产权Organization”成立后,“知识产权”一词完全取代了“无形财产权”一词,至于知识产权从产权上划分,是因为知识产权有自己的特点,和产权有很大的区别。
1、 知识产权有什么发展历史吗?在过去,\ r \特别是在大陆法系国家,知识产权被称为无形财产权,包含在财产权中(与财产权、债权并列)。自此“知识产权”一词开始在国际上流行,尤其是“-2知识产权Organization”成立后,“知识产权”一词完全取代了“无形财产权”一词。至于知识产权从产权上划分,是因为知识产权有自己的特点,和产权有很大的区别。\r\n\r\n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,即知识产权如何分类,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,还涉及到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。《成立公约》-2知识产权Organization(1967)第二条第八项规定“知识产权”包括下列有关的财产权: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或著作;表演艺术家的表演、唱片、录音或广播;人类通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;科学发现;工业产品设计;商标、服务标志以及商号和标志;以及工业、科学、文学或艺术领域的所有其他智力活动。
2、 知识产权的由来???知识产权既不源于任何一种民事权利,也不源于任何一种财产权利。它起源于封建社会的“特权”,这种特权是由君主个人、封建国家或代表君主的地方官员授予的。无论是联合国组织的教材-2知识产权以及外国学者的专著,都是这样描述的,都有史料支撑(即不是国际组织或外国学者想当然的),这种渊源不仅决定了知识产权(指传统的专利权、商标权、著作权)的地域性特征,还决定了“君主对思想的控制”、经济利益的控制或国家某种形式的垄断等。从历史上看,它与知识产权的出现并不相互排斥,相反,知识产权就是在这种看似与“私权”原则完全不一致的环境下产生的,并逐渐演变为一种私权,一种当今大多数国家普遍承认的民事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