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2008年1月1日挪威和克罗地亚的加入,EPO的授权专利在38个欧洲国家生效(包括34个缔约国和4个延伸国),两种,即欧洲发明专利和欧洲外观设计专利,\r\n\r\比利时专利局对发明专利和设计专利进行形式审查,Biluhe知识产权Bureau由Biluhe经济联盟管理委员会监管,负责比利时、卢森堡和比利时外观设计和商标的注册和保护。
发明专利:保护期20年。\ r \ n \ r \外观设计:自申请之日起自动保护5年,可续保4次,每次5年,最长25年。\ r \ n \ r \比利时专利局对发明专利和设计专利进行形式审查。\ r \ n \ r \比利时专利法将设计定义为“结合了产品的线条、图案、形状、位置或三维形状和颜色的新的原创设计。”\ r \ n \ r \ nBelgium的设计可以由Biluho-0的局(BOIP)注册和保护。Biluhe 知识产权 Bureau由Biluhe经济联盟管理委员会监管,负责比利时、卢森堡和比利时外观设计和商标的注册和保护。BOIP批准的设计在这三个国家自动生效。
\ n首先,发明得到有效保护。发明人为其发明申请专利,专利局依法将该发明向社会公开,授予专利权,给予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的专有权,并将该发明作为财产权依法保护;二是可以激励公民和法人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,充分发挥全民族的聪明才智,促进国家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;三是有利于发明的推广应用,促进先进科学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,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;四是促进发明技术向全社会的宣传和传播,避免同一技术的重复研发,促进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。
3、欧洲专利有哪些类型两种,即欧洲发明专利和欧洲外观设计专利。\r\n■欧洲发明专利\r\nEuropean专利是一项具有工业实用性、绝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,到目前为止,欧洲专利局有34个成员国和4个扩展国家(阿尔巴尼亚,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,马其顿共和国和塞尔维亚)。随着2008年1月1日挪威和克罗地亚的加入,EPO的授权专利在38个欧洲国家生效(包括34个缔约国和4个延伸国),\r\n■欧盟设计\r\n欧盟设计专利直接在欧盟商标和专利局备案,在28个国家有效。欧盟28个成员国包括: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比利时、荷兰、卢森堡、丹麦、爱尔兰、英国、希腊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奥地利、芬兰、瑞典、塞浦路斯、捷克、爱沙尼亚、匈牙利、立陶宛、拉脱维亚、马耳他、波兰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等等。